答: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: (一)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; (二)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; (三)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; (四)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; (五)被依法查封、扣押、监管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的房地产; (六)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; (七)除乡(镇)、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,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、荒沟、荒丘、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。